货运收运办法 1、 托运货物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承运人要求出具单位介绍信或其它有效证明时,托运人应予以提供,托运国家限制运输的货物时,应随附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准许运输的有效凭证。 2、 托运人在托运货物中严禁夹带禁止运输或限制运输的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资料等。 3、 托运人填写货物托运书时应详细填写托运人、收货人的具体单位或者个人的全称及详细地址、电话、邮政编码和其它相关内容。 4、 货物包装要坚固、完好、轻便、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损坏、散失、渗漏,不致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或其它物品。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的性质、重量、运输环境条件和承运人的要求,采用适当的内外包装材料和包装形式妥善包装。精密易碎、怕震怕压、不可倒置的货物,必须有相应的防止货运损坏包装措施,严禁使用草袋 5、 托运人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出发站、到达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及详细地址电话。 6、 每件货物的重量,一般不超过80公斤,体积一般不超过40*60*100CM。 7、 每件货物的长、宽、高之和不得少于40CM。 8、 每公斤货物的体积超过6000立方厘米的为轻泡货物,轻泡货物为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斤计算。 9、 收货人凭到货通知单或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提货,委托他人提货时,凭到货通知单或货主单位指定的收货人及提货人的居民身份证件提货。 货物运输流程 1、填写托运书: 托运书需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工整,托运人需准备填写发货人、收货人的姓名和电话(姓名需与身份证相符,不可有同音字)。在托运书最下方,托运人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核查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是指托运人或收货人托运、提取货物时必须出示的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有效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等。 3、检查包装: (1)、货物包装要求坚固、完好、轻便。在一般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包装破裂,内件漏出散失;不因垛码、摩擦、震荡或因气压、气温变化而引起货物损坏或变质、损伤人员或污染飞机、设备及其他物品。包装外部不能有突出的棱角及钉、钩、刺等。 (2)、货物包装的体积、重量要求:除新闻稿件类外:一般货物的体积长、宽、高合计不得少于40厘米,最小一边不得少于5厘米。非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公斤,体积一般不超过40*60*100(厘米) 4、货物安全检查: 所有收运是货物均需经过安全检查,对收运后24小时内装机运输的货物,一律实行人工检查或通过安检仪器检测。 5、重量核准: 收运的货物需经过地磅称重,以地磅称重为准。
联系方式 东营机场货运联系方式 货运业务咨询电话:0546-2979736 传 真:0546-29797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