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随身携带行李须知 国内航班: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行李,持公务舱和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一件行李。每件行李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随身携带行李重量不超过5公斤,航空公司另有规定除外。 2.免费托运行李额 乘坐国内航线: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航空公司另有规定除外。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3.逾重行李费收费标准 旅客对逾重行李应付逾重行李费,国内航班按成人旅客经济舱直达公布票价的1.5%计算,并符合以下条件: (1) 逾重行李票填开之日所适用的票价; (2) 旅客旅行实际路线的票价; (3)行李逾重航段(行李逾重起始点至旅客取出行李的任何点)票价。 金额以元为单位。各航空公司对国际航班逾重行李费率和计算方法不相同,旅客须按各航空公司规定办理。 4.不准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旅客不得在交运行李或随身携带物品内夹带易燃、爆炸、腐蚀、有毒、放射性物品,可聚合物质,磁性物质及其他危险物品。旅客乘坐飞机不得携带武器、利器和凶器。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加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在收运行李前或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运输的任何物品,可以拒绝收运或随时终止运输。不准在交运行李内夹带的物品:旅客不得在交运的行李内夹带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5.禁运货物 禁止运载易燃、爆炸、腐蚀、有毒、放射性物品、磁性物质及其他危险物品,以保证运输安全,承运人对托运的货物须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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